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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铁证“双独”夫妻拒绝第二胎

来源:文贝宝宝谷    阅读: 2.22W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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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口计生局获悉,广州迄今仅有360多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妻按照政策生育二胎,不少人自愿放弃生二胎权利。

数据铁证“双独”夫妻拒绝第二胎


  广州“单独”夫妻更普遍

市人口计生局法规处处长明珉表示,根据2009年计生统计年度数据(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),广州12个区、县级市独生子女家庭(育龄期内)有37万多户,约占全市纳入计生管理服务的家庭总量的四分之一。而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即“双独”家庭(育龄期内)有1.4万户,占全市家庭总量的比例很小。

统计显示,广州大多数家庭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,即所谓“单独”夫妻。而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家庭中,未生子女的夫妻有7000多对,生一孩的有6000多对,生二孩的只有360多对。

广东和其他地区不同,“单独”夫妻比例很高。因为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,广东仍规定,只要女方户口在农村,就可以生二胎,还有其他一些允许生育二胎的政策,因此独生子女比例不是很高。

多数“双独”选择只生一个

“虽然政策允许‘双独’夫妻生二胎,但生不生要看个人选择,目前绝大多数‘双独’夫妻还是生一个孩子。”

目前广东实行的是双独子女生二胎政策。明珉说,其实这并非新政策。早在1986年的广东省人口计生条例就已做出明文规定,允许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,可依法生育二胎。不过,当时由于双独夫妻非常罕见,并未引起社会关注。

广东生育政策一直很宽松

“独生子女夫妻生第一胎,我们现在鼓励他们按政策生育,不得强制办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。”她说,以前独生子女办证率纳入工作考核,如今不再纳入考核。

明珉表示,目前,广东生育政策可算全国最宽松的地区之一,政策制定方面充分考虑到了如今婚姻结构、社会变化的实际。特别是规定因婚姻变动,一方已经生育二孩,再婚后伴侣是初婚未育者,仍可生育一孩,这在全国仍属少数。

广州12个区县级市

“双独”家庭(育龄期内)1.4万户

未育夫妻7000多对

一孩夫妻6000多对

二孩夫妻360多对

部分“双独”夫妻

放弃生二胎的理由

城市抚养孩子经济成本高

影响个人工作和生活品质等

以上数据采自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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